嫖倡猝死二则 | 纵欲危害

1次阅读
没有评论

共计 1084 个字符,预计需要花费 3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。

72岁的老汉张某年纪大了,难免有病,老年人都会有这种情况。张某患有冠心病和急性心肌梗塞,做过心脏支架搭建手术,出院后医生多次强调要注意情绪波动,严格按时吃药,按时到医院复查。

案件发生在2020年,手术刚做完的第5天,老汉张某寂寞难耐,到某出租屋与32岁的女子刘某进行不非法交易。张某病情的事他自己知道,刘某却不知道,张某也没有将自己的病情告知刘某。

两人一番讨价还价之后,敲定了200元的价格。在交易过程中,张某似乎身体不适。完事之后,刘某穿衣服之时发现张某脸色发黑,她连忙让张某躺下休息一下。但是,张某还没躺下就开始抽搐。

刘某看到这个情况,非常担心和害怕,立马叫来了自己的丈夫郭某。郭某立即拨打了120,并对张某做人工呼吸。很遗憾,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,张某已经死亡。经过法医确定,张某死于突发心肌梗塞。

刘某在讯问室如实说明了自己与张某进行非法交易的过程,警方认定刘某从事违法卖婬活动,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,罚款2000元;同时对租房给刘某的房东,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,罚款1000元。

人死了,张某的家人不依不饶,要求警方追究刘某故意杀人的责任,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。在处理完张某的后事之后,他们将刘某告上法庭,理由是刘某勾引张某导致张某死亡,要求张某赔偿人民币20万元。

法院经过审理查明,张某的死亡原因系自身疾病突发死亡,刘某事前不知情并且不可能预测到张某具有严重疾病。虽然张某系因与刘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而诱发疾病,但是张某事后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,不具有过错,其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最终法院驳回张某亲属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的受理费减半收取2334元,由败诉方张某家属承担。

“他喝完酒自己跑去嫖倡、出了事儿,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了…”陕西榆林发生了一起颇受关注的案件:2019年9月,吕某(化名)到朋友郑某(化名)家帮忙贴壁纸,作为回报,郑某夫妇招待他外出吃饭喝酒,期间请了其他的朋友,并携带了不少白酒。

酒足饭饱后,其中一位朋友自行离开。而吕某驾驶郑某的摩托车,将夫妇俩送至南门口骆驼处。随后,其来到某招待所住宿,并要求招待所老板给其找卖婬女。

不过,令人意外的是,第二天上午11时,吕某在房间内被发现死亡。2019年9月23日,涉事招待所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,赔偿家属各项费用67000元。

其后,吕某家属又将与吕某同桌喝酒的郑某夫妇等人诉至法院,认为对方存在敬酒、劝酒行为,要求同桌饮酒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
一审法院驳回家属请求,认为同桌饮酒者对吕刚死亡结果无需承担责任。家属不服法院结果并上诉。目前,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判决无误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…

 

正文完
 0
评论(没有评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