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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1日,北京警方通报,演员李某某因多次嫖倡被行拘。据央视报道,经记者通过权威渠道了解到,李某某为李易峰。
警方通报后,与李易峰有合作的品牌方纷纷发表声明,终止与李易峰的所有合作关系。
多品牌纷纷宣布:
终止与李易峰合作!
9月11日晚,认证为内蒙古蒙牛乳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的@真果粒发声明称,即日起终止和李易峰所有合作关系。
京都念慈菴也发布声明称,即日起终止与李易峰的一切合作关系。
李易峰此前曾发文“辟谣”
警方通报让辟谣显得无比可笑
而就在10日深夜,李易峰曾发过两份声明辟谣,结果均被撤下。
中国新闻网评论称,平安北京的通报,让李易峰和团队之前的辟谣显得无比可笑。不超越道德底线、不触碰法律红线,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。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李易峰更应知晓其中的道理。但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后,李易峰非但没有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,反而希望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,通过种种行为抹去违法痕迹。犯错之后不知悔改,要比单纯犯错更不可原谅。
京报锐评:
法律面前无“顶流”
德不配位,必有灾殃。李易峰作为新生代演员,戏演得不少,奖拿得不少,近些年来更靠“正派阳光”的人设吸粉无数。可就是这样一个“顶流”,却丝毫不爱惜羽毛,不懂洁身自好,视法律于无物,置公德于不顾,实在令人大跌眼镜。
从艺有门槛,做星先做人。明星作为公众人物,很大程度就是靠知名度和美誉度吃饭的,言行举止都称得上是一种价值输出。特别是很多鲜肉、小花有大批青少年粉丝,更要在荧幕上下自我约束、做好表率。
可近些年来,这星那星曝出的丑闻不少,作奸犯科的也大有人在,嫖倡、吸毒、偷逃税……某些人一有点小名,就开始飘了,以为出点什么事发个声明也就过去了。然而,法律面前可没有什么“顶流”。就拿李易峰来说,此前的“辟谣”还振振有词,可如今“实锤”面前,不仅要受到法规制裁,与之合作的品牌商也纷纷宣布解约。
法须敬,律须畏,千万别想当然,抱侥幸。眼下,关于李易峰的舆论仍在发酵,我们相信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;也再次提醒“李易峰们”:以身试法,必然凉凉!